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遭遇“文偷”

2001-01-17 来源:中华读书报 郑州测绘学院 陈鲁民 我有话说

作为一个常爬格子的“准文人”,遭遇“文偷”在所难免,对于自己的文章被“偷”,我一向是很迟钝的。前几天,《城市早报》的编辑闵先生来电话说,我发表在《深圳特区报》的杂文《唐僧师徒为何不腐败》,被一个署名陈鹏的人“偷”去发在《检察日报》上,他建议我检举这个”文偷”,讨回公道。我听完只是嘿然一笑,便丢在脑后。之所以如此麻木不仁,无非是因为文章被偷次数多了,自己已习以为常罢了。那种初次被偷的愤怒感新鲜感,早已荡然无存,心已被磨出茧子。

记得第一次我的文章被偷,那是1989年我发表在《中国青年报》上的一篇杂文《导演最怕什么》,半个月后,在《海南日报》副刊上被一个张姓“文偷”全文偷去,一个字也没有动。初闻此讯,七窍冒火,迅速给报社写信举报,并寄去我的文章原稿。可能那时文坛还比较干净,剽窃者只是极个别,报纸很快做出处理,给那位“文偷”在报纸上曝光,并取消稿费。对我来说,真可谓“大快人心事”。

以后的几年里,每年我总能有意无意发现自己有三五篇文章被“偷”,一开始还能认真对付,一见就抓,久之便“疲软”起来,以至于麻木不仁了。虽说“对敌斗争”不力,但对“文偷”的偷技、规矩倒也略知一二。一般地说,“文偷”是偷大报的文章寄给小报,偷南方的文章寄给北方或者相反,偷发过几个月或几年的文章,不全文一字不动地偷,或换个题目或头尾略作变动。他们一般不署真名,有时为了迷惑编辑和读者,还有意用原作者的原名,使人以为这是原作者的一稿多投。

当然也有不讲“规矩”的。前年,我的一篇杂文《吻之利弊》发在《河南日报》上,没过多久,此文的编辑于先生就打电话告诉我,该文已被江西一个叶某偷在《人民日报》上。去岁,我发在《工人日报》上的杂文《语言的错位》,不到一个月又被人偷发在《北京青年报》上,全文一字不动,也不论南方北方,同一个城市里的报纸也照偷不误。最让人防不胜防的是国内文章国外偷,刚从日本回来的刘思先生说,他在日本一家华文报纸上就看到我的一篇杂文《鲁迅的耳光》,而我是从来没有往国外投过稿的。这位文偷,堪称“国际水平”。

“文偷”们的主要目的是稿费,名不名的无所谓,所以他根本不怕报纸曝光批评,他根本就没有名,也不存在身败名裂的危险。既无成本,又无风险,只要有小学文化程度就能轻松胜任,无怪乎“文偷”们乐此不疲且越来越多。据说,江苏有几个县的一些农民,全家都干这个营生,有人剪报,有人打印,有人投寄,“业务”熟练的,一年挣个一二十万也不在话下。

“文偷”们之所以生意红火,检讨起来,也与我们这些失窃者不告不究不管不问有关。问过几个文友,大家都有被偷的共同经历,也都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共同心态,正是这种过于“宽容”的态度,助长了“文偷”的猖獗,如此说来,我辈责任也不小哩。坐而论道不如身体力行,啥也不说了,同“文偷”斗争,就从我开始,从现在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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